青岛市崂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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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崂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青岛市崂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队长 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工 *
代理机构地址: 青岛市黄岛区月亮湾路(原大连路*-*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崂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就青岛市崂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进行招标,现将公开采购需求和招标文件意见征询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GZDJ*
二、征求意见范围: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限制性和排他性;
(二)服务要求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三)评审细则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四)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一)意见递交截止时间:*-0*-* *:00
(二)意见递交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请于*年0*月*日*时00分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qdgzdj@*.com(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三)意见接收机构: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联系人:郑工
(五)联系电话:*
(六)联系邮箱:qdgzdj@*.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一)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二)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四)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第二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五、注意事项:
(一)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http://****.cn/)上公开发布采购公告。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 万元(人民币)
附件下载:采购需求.pdf 附件下载:车辆租赁服务项目*.*.*.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