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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石篆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保护修缮工程(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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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石篆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保护修缮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山—石篆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保护修缮工程(第二次)已由重庆市文物局以渝文物〔**号文件、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号文件(项目代码:*-*-0*-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足石刻研究院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文物保护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大足石刻研究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大足区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南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进行保护修缮,包括木架构修缮、墙体及墙面修缮、屋面修缮、门、窗等修缮、顶部防水、台基台明地面等修缮、油饰、防虫防腐处理及院落及排水整治等。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范围:对南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进行保护修缮,包括木架构修缮、墙体及墙面修缮、屋面修缮、门、窗等修缮、顶部防水、台基台明地面等修缮、油饰、防虫防腐处理及院落及排水整治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工期要求:*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 标段划分(如有):/

*.*其他:/

*.政府采购工程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0*-* *:00:00(北京时间)前。
*.*招标人应于*-0*-* *: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发布澄清。
*.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足石刻研究院代理机构:
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大足区北山路*号
地址: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人:
于老师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监督部门: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
*年0*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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