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旅游集散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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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台江县旅游集散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台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台江县旅游集散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台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台江县住房保障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台江县 台江县城。 | ||||||||||||||
*.* 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两个子项。*、滨河护岸综合和整治工程,包括沿河建设混凝土安全护栏*m及周边绿化,场地平整*㎡;*、绿色低碳园地工程。总面积*m,包含铺装、景观小品、城市家具、绿电系统建设及村BA吉祥物LOGO建设。 | ||||||||||||||
*.* 合同估算价:*元。 | ||||||||||||||
*.* 计划工期:* 天。 | ||||||||||||||
*.* 标段划分:台江县旅游集散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两个子项。*、滨河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包括沿河建设混凝土安全护栏*m及周边绿化,场地平整*m?*、绿色低碳园地工程,总面积*m,包含铺装、景观小品、城市家具、绿电系统建设及村BA吉祥物LOGO建设。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0*月*日 00时00分至*年*月*日 0*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0*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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