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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关于乐清市教育局2025学年地方课程教材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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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乐清市教育局

项目名称:乐清市教育局*学年地方课程教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乐清市教育局*学年地方课程教材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所需地方课程教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乐清市教育局*学年计划采购《健康》《安全教育》《生存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话说温州》等教材。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 年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 号),上述教材属于地方教材。
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 号)第五章第二十三条规定:“教材出版、发行单位必须取得国家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教材出版、发行资质”。《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中学小学教科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出版、发行单位应当具备适应教科书出版、发行业务需要的资金、组织机构和人员等条件,并取得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教科书出版、发行资质。
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核准的浙江省内唯一具备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单位。浙江乐清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作为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按照属地经营原则,负责本区域的出版物销售。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我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浙江乐清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乐清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清远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0*月*日*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市教育局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

传 真:/

地 址:乐清市乐成街道公安东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0*-*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专家论证意见.PDF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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