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央农办 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帮扶项目资产清查建立统一的资产登记管理台账的通知》(农办帮扶函〔*〕*号)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年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健立建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提升资产管护运营水平,确保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资产核查。以精准排查问题为核心目标,对各县区经营性项目资产和公益性资产开展核查。结合全国、辽宁省、阜新市历年帮扶项目常见问题,同时兼顾各地资源禀赋与资产特点,第三方机构通过资料查阅、现场勘查、数据比对等方式,重点核查资产确权登记是否准确、运营管护是否规范、收益分配是否合理、保值增值是否到位、资产处置是否合理、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问题。原则上按照全市扶贫(帮扶)项目资产*%进行抽样,覆盖全市*个县*个区。
*.咨询服务。为各县区资产登记管理台账更新和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录入等工作提供全流程咨询服务,解答疑难问题,助力高效完成数据填报。
*.汇总情况。第三方机构将各县区扶贫(帮扶)项目资产核查工作情况汇总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并对汇总及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情况梳理并形成全市扶贫(帮扶)项目资产核查报告。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总价。供应商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内容与要求所
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高质量地完成相应的服务,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请供应商根据自身及项目实际情况谨慎报价,请供应商自行 考虑报价风险。
★四、其他要求
*.成果质量要求: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完成服务内容,达到验收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不得向利益相关人泄露项目信息。成
交供应商的所有参与人员均需对项目信息、成果等严格保密,并作出相应承诺。 未经采购人明确的授权许可,不得擅自发布或使用相关信息。如有违反,必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经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许可,双方都不得将磋商响应文件中关于采购人的需求情况、建设情况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五、商务要求
★*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完成全部工作。
★* 履约地点:按采购人要求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及条件:
成果文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费用: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号)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规则组织验收。
验收标准:项目成果经批准,报阜新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为验收合格。
★* 现场支持:(0.*)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到达
★* 其他:本项目需求中未尽事宜,根据实际发生时情况,由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协商解决,形成备忘录或补充协议,均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