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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双红产业加工交易园区配套设施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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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年新安县双红产业加工交易园区配套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0*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新安政采磋商(*)00*号-*本工程位于洛阳市新安县,铺设用水管网*米,架设电网*米,安装*KV变压器*台:修建约*米长,宽*米的产业配套道路;洛阳卓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道北五路交叉口东南角和富名苑小区第*幢*单元*-*室*,*,000.00元评审总得分:*.*分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年新安县双红产业加工交易园区配套设施项目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日历天韩静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建彬、白绍郁、郭振权(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00*号规定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中标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安县南李村镇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皓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新世纪广场*幢*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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