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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大数据中心乐山市视频融合和物联感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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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视频融合和物联感知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评审细则及标准中人员配置更正为:*.项目经理(*人):满足本项目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一个项目经理(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负责人(*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系统架构设计师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未提供不得分。*.运维团队(*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及以上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最多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未提供不得分。注:①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重复的以得分高的一项计取。②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证书、在职证明(在职证明指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或聘书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和有效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扫描件或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更正内容:

评审细则及标准中人员配置更正为:*.项目经理(*):满足本项目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一个项目经理(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系统架构设计师的得*.*分,本项最高得*.* 分,未提供不得分。*.运维团队(*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及以上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最多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①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重复的以得分高的一项计取。 ②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证书、在职证明(在职证明指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或聘书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和有效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扫描件或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大数据中心

地址:市中区柏杨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山嘉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市市中区至乐路*号*楼*号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0*-*

乐山嘉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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