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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2025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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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路*号尚东现代城A座*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SW0*-*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包一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包二、采购包三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采购包中的全部供应品类。(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路*号尚东现代城A座*楼*)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要求:需携带的资料: ①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 请供应商携带上述资料(加盖公章)一份前来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路*号尚东现代城A座*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地址:花果山大道 * 号金融新天地 A 座        

联系方式:杨先生 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路*号尚东现代城A座*楼            

联系方式: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0*

 
附件下载: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附件下载: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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