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饶河2025年防洪工程(晓起段) 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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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饶河*年防洪工程(晓起段)
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饶河*年防洪工程(晓起段) 于*年*月*日*时*分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源中心进行公开开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施工标共有*家投标单位递交了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 第一排序人: | 江门市水电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元 | 承诺工期: | *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 黄继强 | 注册证号: | 粤* | 
| 技术负责人: | 谭启明 | 注册证号: | * | 
| 专职安全员: | 杨文安 | 注册证号: | 粤水安C* | 
| 第二排序人: | 卓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元 | 承诺工期: | *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 陈玲 | 注册证号: | 赣* | 
| 技术负责人: | 罗文 | 注册证号: | * | 
| 专职安全员: | 欧阳宣耀 | 注册证号: | 赣水安C(*)000* | 
| 第三排序人: | 江西崇水建设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元 | 承诺工期: | *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 陈智利 | 注册证号: | 赣* | 
| 技术负责人: | 陈建国 | 注册证号: | * | 
| 专职安全员: | 余燕 | 注册证号: | 赣水安C* | 
公示期间,收到关于第一中标排序人江门市水电有限公司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谭启明及安全员杨文安存在在建项目和第二中标排序人卓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投入本项目安全员欧阳宣耀存在在建项目的异议函。
经核实,第一中标排序人江门市水电有限公司中标*年巢湖市槐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杨文安在该项目担任安全员职务,谭启明在该项目担任施工员职务。第二中标排序人卓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安义盈创小微创业园一期C、D区项目,欧阳宣耀在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年*月*日对项目经理欧阳宣耀进行了变更,但在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饶河*年防洪工程(晓起段)该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未见拟投入专职安全员欧阳宣耀的变更手续。
根据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饶河*年防洪工程(晓起段),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资格条件“(*)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个月以前批准。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的要求和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七)中标候选人排序及中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根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内容,并依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现取消第一中标排序人江门市水电有限公司及第二中标排序人卓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变更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饶河*年防洪工程(晓起段)的预中标排序投标单位,并公示如下:
| 第一排序人: | 江西崇水建设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元 | 承诺工期: | *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 陈智利 | 注册证号: | 赣* | 
| 技术负责人: | 陈建国 | 注册证号: | * | 
| 专职安全员: | 余燕 | 注册证号: | 赣水安C*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公示起始日期为:*年*月*日,公示截止时间为:*年*月0*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部委令第*号)的规定和程序,在公示截止时间(*年*月0* 日下午*:00前),向如下单位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婺源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0*-*
招标人:婺源县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建设项目部 *
招标代理: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