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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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 | |||
投资项目代码 | *-*-0*-0*-*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年度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年度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年度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公示名称 | *年度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年*月*日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源市恒辉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主)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成)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施工部分得分:*.*、设计部分得分:*.*、评分总分:*.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源市恒辉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主)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成) 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 |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报价:*.*元 (其中:建安工程费下浮率:0.*%、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 元、 | ||
质量承诺 |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设计项目负责人:赵成伟 施工项目负责人:许愿 总承包项目经理:许愿 | 资质资格 | 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C* 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粤 * 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 粤 *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完全响应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港河建设有限公司(主) 广东源丰水务有限公司(成) |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报价:*.*元 (其中:建安工程费下浮率:0.*%、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元、 | ||
质量承诺 |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设计项目负责人:罗成永 施工项目负责人:古广玲 总承包项目经理:古广玲 | 资质资格 | 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粤 * 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 粤 *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完全响应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东建元工程有限公司(主) 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成) |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报价:*.*元 (其中:建安工程费下浮率:0.*%、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元、 | ||
质量承诺 |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设计项目负责人:王春 施工项目负责人:张伟霞 总承包项目经理:张伟霞 | 资质资格 | 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SLB0000* 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粤 * 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 粤 *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完全响应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异议受理部门 | 河源市源城区农业农村局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江宝路*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伍女士 | 联系电话 | 0*-*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河源市源城区农业农村局 | 联系电话 | 0*-*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江宝路*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0*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年*月0*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