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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阳光家园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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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阳光家园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采购招标公告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美丽阳光家园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严格遵循招标采购的相关法规,对所有投标人(含民营企业)一视同仁。欢迎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及各类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FG*A

项目名称:美丽阳光家园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本项目特许经营标的为美丽阳光家园住宅部分,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出资建设,无存量待归还负债,实际经营由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统筹实施管理。

美丽阳光家园项目坐落于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街道,东侧北侧西侧至井源路,南侧靠近沙坪坝井口医院和重庆六十四中。本次特许经营资产范围为井源路的*幢。总计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套数为*套。

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评估值为:*.*万元

特许经营范围:授权特许经营者开展以下特许经营工作:美丽阳光家园特许经营项目住宅部分合计*.*平方米、*套住宅及地面以上所属公共区域的运营、维护、管理的权利,项目租金、所属公共区域收入以及保证金孳息等项目相关收益权。

因本项目存在部分公租房“租转售”情形,致使特许经营权转让范围内的可出租房屋套数及总建筑面积产生小幅度向上浮动,最终以实际交付时的可出租房屋数量、总建筑面积为准,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价款保持不变。

特许经营权最低报价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家

特许经营项目期限:经营期*年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模式实施。

本项目锁定为资产经营权转让,资产产权仍归政府方所有。

项目运营完全由中标特许经营者自负盈亏,收入来源为承租人租金所属公共区域收入以及承租保证金孳息等项目相关收入。本项目政府方不承诺任何固定回报,不实施可行性缺口补助、租户数量兜底等补偿行为,中标特许经营者最终实现的回报率将取决于其成本管理水平和绩效考核结果,不会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符合以上要求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进行承诺。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在投标前可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上下载招标文件以及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澄清截止时间: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0*:00;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00

*.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包。

(三)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号渝兴广场B*栋具体递交文件见当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四)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0*:*0

(五)开标时间:****北京时间0*:*0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并汇至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本项目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

保证金提交方式: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

(*)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 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参与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规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联系人:老师

电 话:0*-*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龙睛路*号凯比特大厦*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号重庆咨询大厦联系人:霍先生 李先生 徐女士电 话:0*-*传 真: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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