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林农业产业园种植仓储基地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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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宣城市洪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天平路*号思佳花园北*幢*室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幢*号 | |
项目名称 | 洪林农业产业园种植仓储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
项目编号 | XZQ-GC-GK-*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牵头人)、杭州赛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安徽勤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员单位) |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横山南路(华东大酒店对面原华东汽车城D区)、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文三路*号*室、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繁阳大道北侧磊宇大楼*楼 | |
投标报价:0.*% | |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约*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总监:王朝峰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金达花园三期工程监理; *.合工大宣城校区西侧*#、*#地块建设项目(城建.彩金湖畔)监理服务 | |
项目总监业绩:广德市四小安置区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 |
其他: 企业奖项:*.*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 *.*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市宣职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牵头人)、安徽省池州市九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理有限公司(成员单位) |
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园路与景德路交叉口香江金郡(东区)*幢*-*室、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和谐公馆*-*、山东省烟台市菜山区迎春大街*号润华大厦*号楼*层 | |
投标报价:0.*% | |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约*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总监:裴俊龙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宣城福新宠物食品中心工厂一期全过程咨询;*.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楼工程监理 | |
项目总监业绩:宣城福新宠物食品中心工厂一期全过程咨询 | |
其他: 企业奖项:*.*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 *.*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中成建充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一段*号*幢*层*号 | |
投标报价:0.*% | |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约*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0分 | |
项目总监:李光均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三江新区昭化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四川时代动力电池生产基地P*项目(七期) | |
项目总监业绩:四川时代动力电池生产基地P*项目 | |
其他: *.*年*月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授予优秀监理企业 *.*年*月贵州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协会授予优秀诚信监理企业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晖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见企业水利监理专业资质证书。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蔡工,联系电话: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鲍工,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