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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儿童医院(四川省儿童医学中心)药物浓度分析仪设备一批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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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药物浓度分析仪设备一批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其他要求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按照医院合同签订时间要求,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时完成产品交货及安装的,每延迟一天,中标供应商应向医院支付本项目合同货款总价的0.*‰的违约金,延期*日,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删除。

二、其他事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二、采购需求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报名成功后获取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0*-*、0*-*,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号。

四、计划备案编号: *[*]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儿童医院(四川省儿童医学中心)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科四路*号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号(乐山商业银行旁)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女士

电话:0*-*

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药物浓度分析仪设备一批-更正函(第三次*.*).pdf
附件下载:药物浓度分析仪设备一批-更正函(第三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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