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东部片区供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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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东部片区供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东部片区供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项目编号:*AFCG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长丰县东部片区供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地岩土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庄河)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罗塘乡司法大厅二楼/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号/甘肃省兰州市定西路*号/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徐岭镇杨树房村(大连新兴产业经济区办公楼*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壹仟壹佰贰拾玖万玖仟壹佰肆拾肆元玖角整(*.*元)
质量:合格
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及施工工期共计*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号/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号综合办公培训中心/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壹仟零陆拾捌万零玖佰陆拾陆元捌角伍分(*.*元)
质量:合格
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及施工工期共计*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合一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和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号/长丰县杨庙镇/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康庄路*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壹仟壹佰陆拾柒万陆仟贰佰肆拾贰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及施工工期共计*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和安徽宏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号/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杜集镇杜沛路东侧镇政府对面/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壹仟零壹拾捌万零伍佰叁拾柒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及施工工期共计*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建工水利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人民政府/安徽省蚌埠市燕南路*号/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高教路*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零捌佰肆拾壹万肆仟叁佰壹拾肆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及施工工期共计*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淮路(圆梦苑)
联系人:葛工
联系方式: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楼
项目负责人:方飞
联系电话:0*-*、0*-*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楼*室业务协调部,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