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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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薛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
| 项目概况: | ||||
| 枣庄市薛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SDGP* | ||||
| 项目名称:枣庄市薛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 ||||
| 预算金额:*.00万元 | ||||
| 最高限价:*.00万元 | ||||
| 采购需求: | ||||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 A | 枣庄市薛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 * |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年(自项目建设完成且具备使用条件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完工报告,开始计入服务期限)。 | ||||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详见招标文件。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履行合同所要求的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时间:*-*-* 0*:00:00至*-*-* *:00:00,每天上午0*:00至*:00,下午*:00至*: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 ||||
| 方式: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投标备案登记。投标人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期限内登陆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备案成功(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备案或备案不成功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网上备案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 ||||
| 售价:0元。 |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时间:*-*-* 0*:*:00(北京时间) | ||||
| 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 ||||
| 五、公告期限: |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提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授权代理人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 | ||||
|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长江东路*号 | ||||
| 联系方式:0*-*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 ||||
|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远航未来城*号楼*室 | ||||
| 联系方式:0*-*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 ||||
| 联系人电话: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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