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清障施救及暂扣车辆停放场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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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 项目概况 新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清障施救及暂扣车辆停放场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0*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新野政采磋商-*-* | |||||||||||||||
| *、项目名称:新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清障施救及暂扣车辆停放场地服务项目 |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预算金额:*,0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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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项目实施地点:新野县境内; *.*.采购内容:新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清障施救及暂扣车辆停放场地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个标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
|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 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 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金额 万元或预留 %份额。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接受进□产品 √不接受进口产品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一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时间:*年*月0*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0*:00至*:00,下午*:00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http://****.cn/) | |||||||||||||||
| *.方式:使用普通电子交易系统的,登录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n/),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000,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 | |||||||||||||||
| *.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截止时间:*年*月*日0*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http://****.cn/)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时间:*年*月*日0*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野县)》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签到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的,投标将被拒绝)。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响应文件的制作及上传使用普通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须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征集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因供应商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因供应商准备不到位、网络问题等情况(*分钟内)无法及时解密,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将被退回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000。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新野县公安局 | |||||||||||||||
| 地址:河南省新野县玄德路中段 | |||||||||||||||
| 联系人:杨建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鹏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办事处鸭电社区居委会粮食局家属院方园小区*幢*单元*室 | |||||||||||||||
| 联系人:魏玉菊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魏玉菊 | |||||||||||||||
| 联系方式:* | |||||||||||||||
| 附件下载:公告.pdf 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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