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更正公告公告>公告详情

西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城区道路隐患治理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详情:

详情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看详情内容请先登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区道路隐患治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后不一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0* 0*:*:00,更正为:*-*-* *: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0* 0*:*:00,更正为:*-*-* *:00:00。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中第*项商务要求“*.*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修改为:“*.*交货地点:西昌市内,矿泉大道-北环线,正义路一环路,迎宾大道 (安宁镇家佳超市路口)。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中第*项商务要求“*.*付款进度安排: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预付款,合同规定的货物全部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施工、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剩余*%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修改为“*.*付款进度安排:本项目为据实结算,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预付款。”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服务要求中*.*.*商务要求第*项“付款进度安排:*、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预付款。*、合同规定的货物全部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施工、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合同规定的货物全部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施工、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验收合格后*年,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一次性无息支付”修改为“*、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预付款。”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服务要求中*.*.*商务要求第*项“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执行”修改为“按相关产品对应厂家的对应质保期进行质保,但质保期不得低于验收合格后*年,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并对货物质量实行“三包”服务,在货物质保期内。若配送的货物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由竞标人在*天内无条件、无偿更换,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竞标人全部负责。”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服务要求中*.*.*商务要求第*项“交货时间:*”修改为“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

*、采购文件以本次修改上传的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文件与采购需求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西昌市健康路*号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翡奇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月海路*号中所安置新村*幢*楼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

四川翡奇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0*日


最新四川地区招标信息
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返回顶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