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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动体外除颤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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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动体外除颤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0*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D*-HQZB-*

项目名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动体外除颤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货物分为*个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货物名称:自动体外除颤仪;

(*)交付数量:*台;

(*)简要要求:基层队站配备*台AED自动体外除颤仪,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履约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北街*号训保支队;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内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为销售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0*日 至*年*月0*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领取,现场领取: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电子邮件领取: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lngczb@*.com(电子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确认。邮件主题“获取XXXXX项目采购文件”,并在邮箱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0*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0*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优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号        

联系方式:田先生 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房间            

联系方式:于阳 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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