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站一中心”项目正规化建设(机关和化龙桥特勤站厨房设施设备)(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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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比选项目“两站一中心”项目正规化建设(机关和化龙桥特勤站厨房设施设备)(第二次),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渝中区消防救援局,比选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比选人为重庆市渝中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 建设地点:渝中区化龙桥片区B*-*地块。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机关和化龙桥特勤站厨房设施设备,主要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本次比选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万元。
*.* 比选范围:包括完成厨房设备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仓储(含现场保管)、成品保护、调试、验收、完工清洁(含相关垃圾外运),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他相关伴随服务及退换货等全过程相关内容。其主要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交货地点:渝中区化龙桥片区B*-*地块,比选人指定地点。
*.* 交货期:*日历天。
*.* 本次比选允许竞标人以竞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竞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 竞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竞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厨房设施设备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比选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竞标,否则各相关竞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比选项目同一标段中竞标,否则各相关竞标均无效。
(*)竞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项的规定。
*.* 竞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 招标人: | 重庆市渝中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滨江路*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号两江星界*栋*楼 |
| 联系人: | 秦老师 | 联系人: | 许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
| 联系电话: | 0*-* | 联系电话: | 0*-* |
| 传真: | 传真: | 0*-*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渝中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电话: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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