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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医院钱塘院区2026年度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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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浙江省中医院

项目名称:钱塘院区*年度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钱塘院区*年度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浙江省中医院钱塘院区*年度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服务, 服务期:*年,自*年*月*日至*月*日,服务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号大街*号,服务范围:钱塘院区日常运营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除外),钱塘院区生活垃圾*桶/日,年产生量约*.*万桶;要求服务必须达到政府要求的标准,符合《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条例条款及本项目双方约定等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杭城管委[*]*号及杭州市物价局[*]*号文件精神: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实行属地管理,生活垃圾产生单位应与属地区环境卫生所(站、或指定单位)签订清运处置委托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当年度生活垃圾基准量、计量方式和交费方式等内容;非居民用户产生的生活垃圾,基准量及以内的,收费标准调整为*元/吨,化粪池清运处置费单位*元/年/只及生活垃圾每吨换算为*桶(*L桶)的文件精神。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投标响应时间只有*家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并递交了投标文件,经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家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与该片区的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杭州天子岭清洁直运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协商,以寻求合理的价格及优质的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杭州天子岭清洁直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临半路*-*号*幢*室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中医院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号大街*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

传 真:0*-*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专家论证意见.pdf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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