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路跨铁工程项目剩余未委托代建部分施工图设计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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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路跨铁工程项目剩余未委托代建部分施工图设计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00*-0*-0*
项目名称:岭南路跨铁工程项目剩余未委托代建部分施工图设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一、答疑内容
*、问:招标文件中,设计评分细则 P*-* 中,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中获奖情况要求获奖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承担城市桥梁工程项目设计,提供材料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确认。 疑问:通常情况下,获奖证书及获奖正式文件中不会载明获奖人在项目中是否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请问以个人奖状证明该获奖人承担了此项目设计,是否满足要求
答:是。
二、澄清修改内容
*、新增《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
*.* | 补充条款 | 特别提醒:由于电子标系统已固化格式,部分内容不能修改,为避免歧义,现对相关内容明确如下,并按以下要求执行: *、本项目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请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中的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要求进行远程解密操作,应在解密开始时间后*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评标办法前附表“响应性评审标准”的评审因素“工期”修改为“服务期”,评审因素“工程质量”修改为“质量要求”。 *、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报价”第*点内容:“根据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规定实施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如有)”,现修改为:“根据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规定实施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如有)”。 *、本招标文件涉及的诚信管理平台(系统)仅适用于“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其他“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及“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等平台均不适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修改为:“*.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小微企业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 *、《设计服务酬金报价说明》需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经济标其他材料中填写。 |
*.* | 补充条款 | 特别提醒:由于电子标系统已固化格式,部分内容不能修改,为避免歧义,现对相关内容明确如下,并按以下要求执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修改为“*.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 补充条款 | 投标保证金接受现金、电子保函(保单)形式和其他方式。如选择其他方式提交保函(保单),相关格式、提交、核验、保管、公示、退回、索赔等要求应按照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担保有关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格式按《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投标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佛政数〔*〕*号)提供的格式(网址:http://****.cn/fszsj/gkmlpt/content/*/*/mmpost_*.html#*)。 (*)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提交:投标人选择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本项目的开标地点;应使用单独的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单独递交给招标人,封套上须注明“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字样,载明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地址,封套的封口处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招标人应在开标会上开启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密封封套。 (*)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核验:招标人取得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后,应对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是否采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规定的格式,以及纸质投标保函(保单)载明的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担保金额、开立时间、有效期等内容进行核验。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保存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后予以退回,并记录退回原因。 (*)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退回:在中标公告发出后,未中标人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保函(保单)原件,超过*天未领取的将视为由招标人自行处理;中标人的纸质保函(保单)在其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超过*天未领取的将视为由招标人自行处理。 |
*.* | 补充条款 |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同步核查本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公示状态,若发现本单位虽已通过信用修复、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撤销失信状态,但上述网站尚未更新公示状态的,应将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如信用修复证明、行政复议决定书等)作为附件纳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决策,投标人未履行查询义务或未按要求附具相关证明文件的,由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
*.* | 补充条款 | 本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扫描件”,可以是彩色扫描件或黑白扫描件,不影响投标有效性。 |
*.* | 补充条款 | 本项目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 0*-*;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 |
*、现就《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节资格审查资料第二点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已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为“设计类企业”)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 *.?已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资质类别为“设计类企业”)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
*、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资信标的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人员类型:道路专业负责人(*人) ?技术职称: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分。 本小项最高得*分。 ?执业资格: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的得*分。 本小项最高得*分。 (*)人员类型:排水专业负责人(*人) ?技术职称: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分。 本小项最高得*分。 ?执业资格: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分。 本小项最高得*分。 | (*)人员类型:道路专业负责人(*人) ?技术职称: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分。 本小项最高得*分。 ?执业资格: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的得*分。 本小项最高得*分。 (*)人员类型:排水专业负责人(*人) ?技术职称: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分。 本小项最高得*分。 ?执业资格: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分。 本小项最高得*分。 |
*、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 在签订设计合同之前,中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安排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设计负责人(如有)、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有)、技术负责人(如有)等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否则,须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延误后果。中标人原则上不得更换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确需更换的,应符合《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并经过批准,且更换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的所有条件。 | *.*.* 在签订设计合同之前,中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安排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否则,须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延误后果。中标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关键岗位人员的。确需更换的,应符合《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经过批准,且更换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的所有条件。 |
*、特别提醒:由于电子标系统已固化格式,部分内容不能修改,为避免歧义,现对相关内容明确如下,并按以下要求执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的“附表三 拟派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中的“项目负责人(如有):(签字)”及“设计负责人(如有):(签字)”的位置均须由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签字。
*、现补充本项目设计基础资料,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附件。
*、现重新生成新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没有使用本答疑文件重新生成的招标电子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制作及提交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附件:*、设计基础资料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 代理机构: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四号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安数码城三期* |
联系人:龙工 | 联系人:严丽贞 |
联系方式:0*-* | 联系方式:0*-* |
*年*月*日 |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