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无人巡逻车租赁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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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江苏华顺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 *P | 扬州市邗江区开发西路*号 | *.*(均分制) | *元 |
| 服务类 |
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无人巡逻车租赁项目 服务范围:为提升日常巡逻的效率和安全防控水平,同时为分局优化警力配置,有效提升社会面见警率和实战能力,全天候动态监控关键区域,实现快速响应处置。现根据实际需要,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拟租赁*辆无人巡逻车及配套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中标金额*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中标金额*万-*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号
联系人:祝警官
联系电话: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蓝庭公寓*号楼*室
联系人:缑慧芳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缑慧芳
电话:*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