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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户外媒体广告经营权出让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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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创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兴仁市户外媒体广告经营权出让进行招标,并于*年0*月0*日*时00分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Q00*

标段(包)名称:兴仁市户外媒体广告经营权出让

招标代理:贵州创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开标时间: *-0*-0* *: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五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振兴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总 分:*.0报价:*
质 量 要 求:/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天):*资格能力条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仁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总 分:*.*报价:*
质 量 要 求:/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天):*资格能力条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振兴城乡融合开发有限公司
总 分:*.*报价:*
质 量 要 求:/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天):*资格能力条件:/

公 示 期: *-0*-0*至*-0*-0*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间,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投标人应请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招标人或代理结构答复不满意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兴仁市财政局

投诉电话: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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