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永顺县税务局2026年-2028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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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永顺县税务局*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M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DLJC-C0*-B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永顺县税务局*年-*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原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名称为国家税务总局永顺县税务局*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现更正为:国家税务总局永顺县税务局*年-*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更正内容:原磋商文件中的标的名称为国家税务总局永顺县税务局*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现更正为:国家税务总局永顺县税务局*年-*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更正内容:原磋商文件中的包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永顺县税务局*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现更正为:国家税务总局永顺县税务局*年-*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国家税务总局永顺县税务局*年-*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变更公告已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在另行通知。
补充日期:*年0*月0*日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永顺县税务局
(*)地 址: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号
(*)联系人:鲁佳慧
(*)邮 编:*
(*)电 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西经济开发区学院路*号*楼
(*)联系人:陈贤景
(*)邮 编:*
(*)电 话:0*-*/*
(*)电子邮箱:/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佳慧、陈贤景
电话:*、*
更正日期:*年0*月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永顺县税务局
地址: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号
联系方式:鲁佳慧*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西经济开发区学院路*号*楼
联系方式:陈贤景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佳慧、陈贤景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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