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8国道景宁红星至庆元县界段改建工程跟踪审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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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国道景宁红星至庆元县界段改建工程跟踪审计
招标序号:景招A[*]0*号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徐国超0**-*
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铜陵金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资质等级: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铜陵金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杜友仙证书编号:建【造】* 建【造】* G*
拟派财务主审:姚珍生证书编号:注册会计师*
预中标价:人民币肆佰陆拾伍万陆仟柒佰壹拾肆元整(¥*.00)
折合报价费率:*.*%
跟踪审计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并通过决算批复止。现场驻点时间至本工程交工验收为止。
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或人员)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所附证明材料 |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新仓至曹桥段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 | 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一级公路,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总投资额:*.*万元,承担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 合同协议书、意见单 |
*国道嵊州甘霖至长乐段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 | 嵊州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一级公路,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总投资额:* 万元,承担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 合同协议书、意见单 | |
*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跟踪审计第GS-0*标段 | 杭州市钱塘区交通运输建设发展中心 | 一级公路,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总投资:*.*万元,承担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 合同协议书、审定表(月度)、审计报告 | |
杜友仙(项目负责人) | 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新仓至曹桥段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 | 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一级公路,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总投资:*.*万元,担任项目负责人 | 合同协议书 |
*国道嵊州甘霖至长乐段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 | 嵊州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一级公路,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总投资:* 万元,担任项目负责人 | 合同协议书 | |
姚珍生(财务主审) | *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跟踪审计第 GS-0* 标段 | 杭州市钱塘区交通运输建设发展中心 | 一级公路,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总投资额:*.*万元,担任财务主审 | 合同协议书 |
S*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 | 遂昌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一级公路,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总投资额:*万元,担任财务主审 | 合同协议书 |
被否决投标的情况:无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0*-*。
公示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