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三星堆研究院、四川石窟寺保护研究院)四川石窟寺不当妆彩研究性清理保护技术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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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博物院 | 成都市青羊区浣花南路*号 | *,000.00元 | *.* |
合同包*(叙永县向林乡大佛寺摩崖造像不当妆彩研究性清理保护服务):
服务类(四川博物院)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C*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叙永县向林乡大佛寺摩崖造像不当妆彩研究性清理保护服务 | 叙永县向林乡大佛寺摩崖造像不当妆彩研究性清理保护服务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验收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标准执行。 |
蒙伶、尚雪健(采购人代表)、李红霞、张虎、李虹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阶梯收取,各包中标金额在*万以内部分:按照中标金额的*.*%收取,*万-*万部分:按照中标金额0.*%收取。不足*元按*元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服务过程中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甲方也不对供应商支付服务费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0*-*、0*-*;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号。
名称: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三星堆研究院、四川石窟寺保护研究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号
联系方式:郑老师0*-*
名称:四川泓锦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保利康桥*栋*号
联系方式:肖老师*
项目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
四川泓锦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0*月*日
相关附件:
四川石窟寺不当妆彩研究性清理保护技术服务(N*)-文件集.zip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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