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公安局职工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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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泸州海吉新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临港大道五段*号*栋*号 | *,*,000.00元 | 职工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百分比):*% | *.* |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泸州海吉新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C* 其他服务 | 职工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古蔺县公安局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库(*)*号)的要求,结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及履约期间采购人考核情况进行验收 |
罗敏(采购人代表)、黄芝栋、宋其龙、陈庆、钟世权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约定,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服务采购项目)收取:成交金额*万元以下,费率*.*%;成交金额*-*万元,费率0.*%。按以上标准计算后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cn/)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依据泸市财采〔*〕*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公司名称:泸州海吉新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名称:古蔺县公安局
地址:古蔺县古蔺镇蔺阳大道*号
联系方式:*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号楼*号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年0*月*日
| 附件下载:职工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N*)-文件集.zip 附件下载: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下载:合同包*:中小企业声明函(泸州海吉新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