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6108号】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和顺路(开源路—新华路)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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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和顺路(开源路—新华路)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0*月0*日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平采磋商-*-* | |||||||||||||||
|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和顺路(开源路—新华路)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预算金额:*,000.00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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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和顺路,西起开源路,东至新华路。该工程为老路改造,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km/h,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红线宽度*米,横断面具体布置为*.0米人行道+*.*米非机动车道+*.0米机动车道+0.*米双黄线+*.0米机动车道+*.*米非机动车道+*.0米人行道,与开源路、新华路平面交叉。具体包括主路面铣刨*平方米,拆除老路结构层*平方米,拆除人行道结构层及混凝土面砖*平方米等。新建机动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平方米,人行道透水砖*平方米,排水管网*米,通信管*米,雨水检查井抬升或降低*座,补充和更换行道树*棵,更换树池及树池篦子*个等。开源路口改造*平方米,新华路西南角和公厕改造*平方米,文化墙*米,围墙提升*.*米,配套城市小品*组,路灯*盏、*kVA变压器一座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电力入地、街景整治、通信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的监理服务。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采购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 *、合同履行期限:同监理服务期限。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之规定。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拟派项目总监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年*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号文);(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时间:*年0*月*日 至 *年0*月0*日,每天上午00:00至*:00,下午*:00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 *.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cn/fwzn/*.jhtml 办理CA证书:http://****.cn/tzgg/*.jhtml | |||||||||||||||
| *.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截止时间:*年0*月0*日0*时00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时间:*年0*月0*日0*时00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逾期上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大厦 | |||||||||||||||
| 联系人:张先生 | |||||||||||||||
| 联系方式:0*-*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靖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西玛大道*号 | |||||||||||||||
| 联系人:李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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