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郎溪大数据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新时代广场*层* |
代理机构 | 名称:郎溪荣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交叉路口 |
项目名称 | 郎溪县涛城镇凤河村东阳组*.*MW渔光互补项目 |
项目编号 | LXX-GC-GK-*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南天电力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国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南路莲花塘商务中心*段、安徽省巢湖市银屏西路*号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00元;施工费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标准:合格 |
综合得分:*.*分 |
项目负责人:胡俊(施工负责人)、韩清超(设计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
证书编号:皖*、DF*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老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 |
投标资格业绩:/ |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
企业奖项:/ |
其他:/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胜峰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桐?I街道红旗社区太极大道*号、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号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00元;施工费报价:*.00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标准:合格 |
综合得分:*.*分 |
项目负责人:杨超(施工负责人)、于芳(设计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
证书编号:皖*、DF*、DG*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千伏以下)、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 |
投标资格业绩:/ |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
企业奖项:/ |
其他:/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中再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贵州元碳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号宛陵科创城*号楼、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莲城街道莲城社区燕山街*-*号*楼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00元;施工费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标准:合格 |
综合得分:*.*分 |
项目负责人:盛斌(施工负责人)、赵昌亮(设计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
证书编号:皖*、DF*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老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 |
投标资格业绩:/ |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
企业奖项:/ |
其他:/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安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名都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第(*)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蔡工,联系电话:0*-*,招标代理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