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主城区排水防涝整治提升完善工程(一标段)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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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宣城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处 |
地址: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栋*楼 | |
项目名称 | 宣城市主城区排水防涝整治提升完善工程(一标段)监理服务 |
项目编号 | XCS-GC-GK-*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D座*层 | |
投标报价:*.*% | |
工期: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约*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分 | |
项目负责人:葛折贵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
企业业绩: 评分业绩: *、十五里河、南淝河流域等排口溯源管网建设、完善、提升提标(二期)项目(望湖、同安街道、淝河镇片区) *、大寨河及环石塘湖排水防涝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新站高新区项王西路(榴花路-新蚌埠路)、榴花路(魏武路-项王西路)工程监理 评分业绩: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集镇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庐城镇*号、*号、*号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及管网修复工程)施工监理 *、新站高新区九顶山路(?骱勇?-魏武路)道路工程监理 | |
企业奖项:分水岭路(新港路-团肥路)工程获*年度黄山杯奖 项目负责人奖项:巢湖市亚父路(新港中路-凤凰山路)建设工程项目获*年度黄山杯奖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中新华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号河南商会大厦*层*号 | |
投标报价:*.*% | |
工期: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约*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孙显春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
企业业绩: 评分业绩: *、郑州市惠济区丰茂街等二十八条道路(道路、雨水、污水)工程监理项目六标段 *、郑州市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监理东四环段第*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信阳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及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监理(三标段) 评分业绩: *、信阳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及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监理(三标段) *、安阳市文峰区*年*条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一标段 | |
企业奖项:郑东新区龙湖森林公园山体及隧道工程施工第二标段获*年度中州杯奖 项目负责人奖项:中华路北段(盛业大道-省界)拓宽改造工程获*年度中州杯奖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楼 | |
投标报价:*.0*% | |
工期: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约*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江海鸥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
企业业绩: 评分业绩: *、宣城市宛陵路东延段道路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工程 *、安徽省宁国市兴港路(S*港宁路分界山至汪港路段)改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宣城市宛陵路东延段道路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工程 评分业绩: *、宣城市宛陵路东延段道路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工程 *、安徽省宁国市兴港路(* 港宁路分界山至汪港路段)改建工程 | |
企业奖项: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东城大道、长虹路)改建获*年度黄山杯奖 项目负责人奖项:宛陵路东延一期(水阳江大道-南漪湖大道)项目工程获*年度云岭杯奖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陈工(招标人)、刘爱秀(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招标人)、0*-*(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zip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