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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公安局专线电路租用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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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公安局专线电路租用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延津县公安局专线电路租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00*号(延津竞谈-*-*)

*、项目名称:延津县公安局专线电路租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

延津竞谈-*-*-*

延津县公安局专线电路租用项目

*.00

*.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一个包,为延津县公安局专线电路租用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项目地点:延津县境内。

*.* 采购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 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二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进行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谈判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各供应商在谈判会议结束前须一直保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监督部门: 延津县财政局:0*-*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延津县公安局

地 址:延津县平安大道

联系人:左美菊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星耀世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靖业跨境贸易大厦*室

联系人:李鹏飞、陈宜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鹏飞、陈宜珂

联系方式:*、*

河南省星耀世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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