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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2号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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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号:JS*
招标项目编号:I*Q*
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号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已由天津市红桥区行政审批局以津红政务审内资备[*]*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红桥土地房屋征收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土地房屋征收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西于庄西路(新红路-子牙河北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长度约*米,道路规划宽度*米;道路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排水、供水、交通设施、路灯、绿化、电力、通讯、供热等工程。城防里大街(西于庄西路-清河沿大街),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长度约*米,道路规划宽度*米;道路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排水、供水、交通设施、路灯、绿化、电力、通讯、供热等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红桥区西于庄地区西于庄西路(新红路-子牙河北路)、城防里大街(西于庄西路-清河沿大街)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号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 招标范围: 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号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包括西于庄西路(新红路-子牙河北路)及城防里大街(西于庄西路-清河沿大街),招标范围:道路全长*米,两条道路规划等级均为城市次干路,其中西于庄西路(新红路-子牙河北路)道路规划宽度*米、城防里大街(西于庄西路-清河沿大街)道路规划宽度*米;本次设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燃气工程。其中,排水最大管径为*mm,给水工程最大管径为*mm,照明工程投资为*.*万元,绿化工程投资为*.*万元,交通工程投资为*.*万元,燃气输配量*万立方米/年。本项目为概念性方案招标,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全部工作。标段投资额约*.*万元
*.*
计划工期要求: *年0*月*日 至 *年0*月0*日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照明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格: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应配备人员:(*)项目负责人*名,要求具备国家颁发的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年0*月*日0*时*分00秒至*年0*月*日*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0*月*日0*时*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时*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
招标人:天津市红桥土地房屋征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青
办公地址:天津市红桥北大街*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杨海波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民佶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号
邮政编码:*
项目负责人:王雪桐
电话:*
传真:*
日期:*年0*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红桥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红桥土地房屋征收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杨海波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红桥北大街*号
天津市红桥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受理负责人: 王洪涛、黄丹宁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HQJWZBB@*.com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红桥区邵公庄大街*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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