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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龙脊山片区老旧小区人行通道改造工程(二标段)(第二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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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龙脊山片区老旧小区人行通道改造工程(二标段)(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年*月*日至 *年*月*日)

项目标段名称

綦江区龙脊山片区老旧小区人行通道改造工程(二标段)(第二次)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项目编码

*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重庆市綦江区市政管理所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

中标候选人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第一名

重庆市恒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元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杨金华

二级注册建造师

渝*

第二名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元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陈茂珠

二级注册建造师

粤*

第三名

吉林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元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赵鹏

二级注册建造师

吉*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业绩:*中人行天桥

第二中标候选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业绩:花地大道南沙尾桥大中修工程施工总承包

第三中标候选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业绩:丹江口市浪河镇军民桥复建工程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鑫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中标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该单位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决其投标。

投诉受理部门: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重庆市恒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相同且均在红名单中。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条评标程序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均在红名单中,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原则排序。经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名评审专家一致推荐重庆市恒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竞争性论证情况(如有)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市綦江区市政管理所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招标人(盖章)重庆市綦江区市政管理所




*年*月*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重庆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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