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2026年常态化亮化景观小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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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 | | 本溪市*年常态化亮化景观小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 | | 撰写单位: | 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年常态化亮化景观小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供应商须知表--“其他”增加第*条-- *.中标人需向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场地服务费,此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但不得在投标报价中单列,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具体金额及缴纳方式,请咨询联系电话:0*-* *、增加格式*“保证金汇款单原件或保函原件的扫描件及办理保函的汇款凭证原件扫描件” *、格式*--报价一览表中磋商保证金“无”字去掉 *、第五章 评审办法 附件*--资格审查表第*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去掉 *、第五章 评审办法 附件*--符合性审查表增加第*项“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 *、请投标人按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其他内容无变化 更正日期:*年0*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文件中需提供《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且签字盖章齐全。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和二次报价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开标时,供应商需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通过CA锁进行文件解密(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投标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分钟(如遇系统故障,可看情况调整报价时间)。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本项目含二次报价解密,解密时间*分钟,二次报价解密时间需等待招标代理人员电话通知或者自行刷新网站查询,若因投标人通讯不畅通未及时接到通知,导致投标人解密未成功,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因系统新增IP重复度筛查功能,若投标人IP地址重复且无法合理解释,重复IP地址的投标人,一律做废标处理。※※※ *、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本项目需递交备份文件,供应商需到达现场开标,未达到现场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注:本项目按顺序评标,即00*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可参加00*包组的评标,但不作为00*包组的中标候选人人选。00*包组除00*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外,有效投标人不得少于三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街道东明四路*号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号H*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 | | 附件: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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