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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中医医院2025年第六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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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第六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0*月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第八包付款方式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0*-0* *:00:00,更正为:*-0*-* *: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0*-0* *:00:00,更正为:*-0*-* *:00:00。

*)原付款方式:采购人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接到中标供应商通知和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资料后三十日内,完成支付手续办理,向中标供应商核拨合同总价的*%款项;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合格且稳定运行满*个月,采购人接到中标供应商通知与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资料以后的三十日内,完成支付手续办理,向中标供应商核拨合同总价的*%款项;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合格且稳定运行满*个月,采购人接到中标供应商通知与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资料以后的三十日内,完成支付手续办理,向中标供应商核拨合同总价的*%款项;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合格且稳定运行满*个月,采购人接到中标供应商通知与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资料以后的三十日内,完成支付手续办理,向中标供应商核拨合同总价的*%款项;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合格且稳定运行满*个月后完成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接到中标供应商通知与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资料以后的三十日内,完成支付手续办理,向中标供应商核拨合同总价的*%款项。

*)修订后付款方式:采购人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接到中标供应商通知和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资料后三十日内,完成支付手续办理,向中标供应商核拨合同总价的*%款项;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接到中标供应商通知与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资料以后的三十日内,完成支付手续办理,向中标供应商核拨合同总价的*%款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0*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中医医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号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兴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百禄路*号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老师

电话:0*-*

四川兴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0*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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