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公有住房配套项目家具、空调、热水器采购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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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公有住房配套项目家具、空调、热水器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公有住房配套项目家具、空调、热水器采购 | * | * |
专项资金,采购预算*万元。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http://****)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綦江分中心开标室(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楼)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00-*:*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解放路*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
地 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中山路*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