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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渔港配套建设工程(渔用码头建设工程)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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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渔港配套建设工程(渔用码头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嵊泗渔港配套建设工程(渔用码头建设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舟山市宏达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苏京锋,投标报价:*.00元,综合得分为*.0*工期:*日历天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马文龙,投标报价:*.*元,综合得分为*.*工期:*日历天

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和海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刘剑,投标报价:*.00元,综合得分为*.*工期:*日历天。

评审纪要: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时,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中第*条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勾选了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经线上询标,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该单位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未通过。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时,福洪港航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临时工程与设施及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经线上询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点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该家投标单位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未通过。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日始*月*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

代理单位: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

行政监督部门: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0*-*

招标人: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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