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经济开发区路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化厂房改造工程)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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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砀山经济开发区路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化厂房改造工程)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砀山经济开发区路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化厂房改造工程)EPC |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DSGC*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砀山诚融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 ||
| 地址 |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会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工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梓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砀山县砀城镇桃源居二期*栋*单元*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工*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江苏中楷丰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群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瑞新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云南广厦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九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上海光翼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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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宜兴市屺亭街道中桥路 *-*号;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经济开发区惠民社区人民东路*号;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欣然街 * 号 * 号楼 *-* 室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宿州市��桥区三八街道金悦花园 * 号楼 * 室;联合体成员:云南省楚雄开发区上章联络线西侧金沙泊岸小区综合楼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奥泰克中央广场 * 栋 * 室; 联合体成员: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一号桥北堍*号 * 号厅 * 室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约*.00元) | *.*%(约*.00元) | *.*%(约*.00元) | |
| 工期(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满足招标人要求;(*)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满足招标人要求;(*)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满足招标人要求;(*)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李彦明 | 陈抖抖 | 李巧玲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 | 苏* | 皖 * | 皖 *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柏丽 | 文发才 | 朱恒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 | * | * | * | |
| 综合评估得分 | *.* | *.* | *.0*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 招标代理费 | * 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00-*:00,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cn:*/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单位地址 | 砀山县科技路桃源居办公大楼*层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