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江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勘察(JZJI-202512SZ-023002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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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江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勘察(JZJI-*SZ-0*)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ZJI-*SZ-0* | |||||||||||||||||||||||||||||||||||||||||
| *.招标条件 | |||||||||||||||||||||||||||||||||||||||||
| 本项目江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江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江发改审批【*】*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上级政策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江陵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人为江陵县洪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工程勘察(一期)(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江陵县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价*.*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含项目一期工程费用*万元。 其他: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 |||||||||||||||||||||||||||||||||||||||||
| *.*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按国家法律、技术规范和勘察深度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服务,编制勘察大纲、实施必要的外业工作和室内试验、室内数据整理统计与分析、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为发包人继续提供验槽、验收等后期服务和服务期内工程勘察咨询业务同时亦包括或不排除根据合同文件、法规、规范及标准、政府文件所要求的或按实际情况可推断出的完成该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基本服务所需要的全部工作。除上述工程勘察成本外,其他为完成勘察工作,在技术、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发生的为工程勘察提供必要条件可能发生的实际支出,以及按照相关规定必须缴纳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标段划分:*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0*-0*。其中: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以实际为准。工程勘察及报告提交应自委托人下达指令*日内完成,并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 |||||||||||||||||||||||||||||||||||||||||
| *.*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它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年)至少独立完成过*个单项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工程勘察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工程勘察合同成果证明,如未体现项目规模及完成情况等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简介,项目班子全部人员要求为本单位职工,在本单位从业。(附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及近一年以来任意连续*个月投标人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查询界面打印件或截图);(*)财务要求:提供*年、*年、*年度或*年、*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提供现场服务的承诺(格式自拟)。 |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0*月0*日至*年0*月0*日*: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0*月*日 0*时00分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投标相关事宜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本项目拟采用 “远程异地”、“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江陵县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 (*) 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0*月0*日至*年0*月0*日*: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0*月*日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 (*)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 | |||||||||||||||||||||||||||||||||||||||||
| *.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行政监督 |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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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0*月0*日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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