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绿溪河内涝治理工程(第一期)施工答疑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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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乐昌市绿溪河内涝治理工程(第一期)施工招标网上提问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具体答疑回复如下:
问题*:招标文件第*页,专用合同条款*.*中关于工程进度付款的描述为:不定期。根据韶关市以往类似项目的支付描述,建议修改为:施工过程中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的工程进度款按应付金额的 *% 支付。
答*:同意修改为施工过程中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的工程进度款按应付金额的 *% 支付。
问题*.招标文件第*页项目名称为“乐昌市绿溪河内涝治理工程(第一期)施工”,第*页和第*页项目名称为“乐昌市绿溪河内涝治理工程第一期施工”,前后项目名称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项目名称统一为“乐昌市绿溪河内涝治理工程(第一期)施工”
问题*.招标文件第*页, “六、项目管理机构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 项目经理简历表*.* 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须提供项目管理人员的资料 ;招标文件第*页 “*.*相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后又要求提供项目管理人员资料,请问:为了方便评标,是否仅在招标文件第*页 “*.*相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后附相关人员资料即可
答*:可以
问题*.招标文件第*页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的相关资料在“*.*相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后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填写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这里是否有误是否可以理解为联合体双方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企业信息情况打印页。(适用于省外建筑企业);相关人员要求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满足要求即可
答*:联合体投标的,需要联合体双方都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企业信息情况打印页(适用于省外建筑企业);人员响应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参与项目的人员相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即可。
问题*:外网提供的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00元),系统则显示*.00元,开出的保险也是以系统的保证金金额为准,请问有没有影响?
答*:系统和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额都为*.00元
问题*:签字盖章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签亲笔签字或签章(电子印章)即可
答*:可以
问题*: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凡涉及“投标人: (盖单位章)”联合体投标的话,是否只需填写牵头人名称
答*:可以
另外补充清单
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书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书为准。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乐昌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0*月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