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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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
二、项目名称:*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第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延安路*号
成交金额:*.00元
评审报价:*.00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 * | *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 | *、检测机构在进行食品抽样检验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抽检实施细则执行。严格按照宣城市市场监管局抽样检测计划规定的抽样环节、抽样地点、抽检品种、批次、检验项目和时间进度开展抽检有关工作。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年度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 | *、我院在进行食品抽样检验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抽检实施细则执行。严格按照宣城市市场监管局抽样检测计划规定的抽样环节、抽样地点、抽检品种、批次、检验项目和时间进度开展抽检有关工作。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年度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 完全响应 磋商文件 要求 | / |
| * | *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 | *、检测机构不得分包抽检任务,因特殊情况需要分包的,应当经采购单位同意。 | *、我院不分包抽检任务,因特殊情况需要分包的,应当经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 完全响应 磋商文件 要求 | / |
| * | *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 | *、检测机构具有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账户,食品抽检数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 *、我院具有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账户,食品抽检数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 完全响应 磋商文件 要求 | / |
| * | *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 | *、样品抽样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必要时采购单位进行配合。 | *、样品抽样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必要时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配合。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 完全响应 磋商文件 要求 | / |
| * | *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 | *、检测机构应对检验结果(包括抽检信息公示电子版汇总表)负责,检验结果由采购单位统一对社会公布,检测机构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对外公布检测结果; | *、我院应对检验结果(包括抽检信息公示电子版汇总表)负责,检验结果由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对社会公布,我院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不得对外公布检测结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 完全响应 磋商文件 要求 | / |
| * | *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 | *、检测机构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或其他工作失误而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承检资格,并要求承检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 *、我院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或其他工作失误而给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取消其承检资格,并要求承检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 完全响应 磋商文件 要求 | / |
| * | *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 | *、合同期间,检测机构接受采购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考核、检查、比对。 | *、合同期间,我院接受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考核、检查、比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 完全响应 磋商文件 要求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阮卉、吴景伦、邓剑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金额: *.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水阳江西大道*号文房四宝大厦、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栋*楼,联系电话:*、0*-*。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宣城市水阳江西大道*号文房四宝大厦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栋*楼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科长、张工
电 话:*、0*-*
十、附件
*、磋商文件
*、主要标的信息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年*月*日
磋商文件.pdf主要标的信息.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