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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公安局(机关)响水县公安局感知网链路租赁项目【响水县公安局感知网链路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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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公安局(机关)响水县公安局感知网链路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响水县公安局(机关)

项目名称:响水县公安局感知网链路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确保我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二期)建设项目各类感知前端设备正常使用,经整合优化,现续租移动公司网络链路*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我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二期)建设项目共建设高清智能监控设备*路,空中信息采集设备*路。上述设备需依托稳定的网络链路实现数据传输、远程管控及运维保障,是我县社会治安动态监测、应急处置、案件追溯的核心技术支撑。为确保该项目设备正常使用,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租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链路一年,租赁链路*路,物联网卡*张。该项目监控点位上目前没有其他相关链路,重新选择其他供应商建设新链路,需经历方案设计、审批备案、管线铺设、设备调试、兼容性测试等多个环节,建设周期至少需 *-* 年。这样会导致高清智能监控设备*路、空中信息采集设备*路监控中断,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将出现 “盲区”,严重影响刑事案件侦查、交通秩序管控、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直接威胁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不符合公共服务项目 “持续保障、不可中断” 的特殊要求。为确保我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二期)建设项目各类感知前端设备正常使用,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四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的规定,现申请批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地址:盐城市东进中路*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E

三、公示期限

*年0*月0*日至*年0*月*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 采购人

联系人:李健

联系地址:响水县长江路*号

联系电话:*

*.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石曼曼

联系地址:盐城市响水县响水镇双园路*号

联系电话:0*-*

*.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紫薇曼哈顿*楼

联系电话:*

六、附件(见附件)


附件:单一来源专家论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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