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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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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cn/hallwe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0*月0*日 0*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CG*-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贵阳市税务局机关食堂(税务大厦及富水中路办公区两处)三年劳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且实质性提供有效服务之日起*个月(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前需经采购人考评,若考评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续签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具体需满足如下要求:
①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内容进行完整声明,不得删减财库〔*〕*号文第二条规定的内容等,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②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或戒毒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或戒毒企业;
③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0*月*日 至*年0*月*日,每天上午0:00至*:*,下午*:00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 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cn/hallweb/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0*月0*日 0*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0*月0*日 0*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或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供应商须由并表单位出具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投标供应商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年*月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分别为*年*月*日以来任意*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或由投标人自行出具并加盖公章的零申报说明;成立未满*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评审前。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单位(万元)修改为:万元/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号税务大厦        

联系方式:王老师、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麒龙CBD商业中心B*座*楼            

联系方式:张福丽、郑贤美、李昀陶;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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