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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余姚市税务局2026-2029年物业管理及食堂餐饮服务统采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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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余姚市税务局*-*年物业管理及食堂餐饮服务统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0*月0*日 0*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SWZFCGTC*(ZJZC-*)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余姚市税务局*-*年物业管理及食堂餐饮服务统采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含国家税务总局余姚市税务局机关(含凤山税务所)以及低塘税务所、梁弄税务所、临山税务所、陆埠税务所、马渚税务所、泗门税务所和丈亭税务所的物业服务及食堂餐饮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安保、保洁、会务服务、日常维修、消防巡检、水电日常巡检、绿化养护(仅指局机关大楼)及食堂餐饮服务。物业服务核定岗位不少于*个;食堂餐饮服务核定岗位不少于*个。


服务期限:三年(*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印发)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中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需采取分包合同方式,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给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不含)以上。
若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以单独投标。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采取分包合同方式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分包各方必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分包人和分包意向单位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等;(*)分包意向协议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0*月0*日 至*年0*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

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线上报名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采购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http://****)进行报名(报名入口在公告网页的底部)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0*月0*日 0*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0*月0*日 0*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号/真如中心*楼*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余姚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余姚市税务局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三官堂路*号        

联系方式:朱老师,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号/真如中心大厦*楼            

联系方式:蒋敏敏、林叶、王豪迪、叶子恒、李晶、张晓亮、王小天,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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