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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HQ-2026-D-000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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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HQ-*-D-000*)更正公告

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HQ-*-D-000*)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年0*月0*日发布来源: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JHQ-*-D-0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 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分钟。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日期:*-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年0*月*日 0*点*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红桥区财政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号红桥区政府后院红桥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红
电话:0*-*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
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HQ-*-D-000*)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红桥区财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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