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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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 项目概况 新乡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0*月0*日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 | ||||||||||||||||
| *、项目名称:新乡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预算金额:*,000.00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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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新乡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具体范围及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社会组织类型为非营利性或公益性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提供加盖电子签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提供加盖电子签章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及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社保记录); (*)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和专职工作人员;(①固定办公场所(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自有房产的提供产权证书);②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专职工作人员(具备专职工作人员); (*)上年度年检合格,未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且申请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不良记录;因成立时间不足未能参加年检,应自成立之日起未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不良记录;(提供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相关查询截图。)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各潜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分包进行投报,若多个分包同时排名第一,且项目组成员具有重复的情况下,只能选择分包排名靠前的为成交分包。若项目组成员完全不重复,可同时中标多个分包。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时间:*年0*月*日 至 *年0*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00,下午*:00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 *.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 ||||||||||||||||
| *.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时间:*年0*月0*日0*时00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时间:*年0*月0*日0*时00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网上办事大厅—资料下载—工具软件”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项目为多标段,投标多个标段时,须每个标段都进行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按以上要求下载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监督部门: 新乡市财政局(投诉受理单位):0*-* 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新乡市司法局 | ||||||||||||||||
| 地址:新乡市牧野区宏力大道(东街)*号 | ||||||||||||||||
| 联系人:曹红光 | ||||||||||||||||
| 联系方式:0*-*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昱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洪门社区*排*号 | ||||||||||||||||
| 联系人:田金虎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田金虎 | ||||||||||||||||
| 联系方式:* | ||||||||||||||||
| 附件下载:心理健康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pdf 附件下载:*.*.*新乡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服务项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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