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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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JJS-*(招标文件编号:ZJJS-*)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乐清市众耀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乐清市石帆街道河沿村竹沿路*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 * | 乐清市众耀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少林、梁延成、朱书敏、赵欢、陈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货物类收费标准的*%计算,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技术资信评分明细表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技术资信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 | 总得分 |
| * | 乐清市众耀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 *.* | *.00 | *.* |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车站大道*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及四楼
联系方式:徐海腾/杨晶晶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海腾
电 话: 0*-*
| 附件下载:投标报价及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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