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运行经费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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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辽宁省数据局
项目名称:辽宁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运行经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我省制定了《辽宁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建设实施方案》(辽政办发〔*〕*号),以打造便捷、高效、智慧的全省政务服务“总客服”为目标,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该服务项目拓展深化了多项服务功能,在受理企业和群众营商环境问题、政风行风问题以及各类民生类问题投诉过程中,发挥着全省诉求主渠道作用,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了解社情民意、广泛联系群众、加强与民互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基层治理的公益性诉求平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民心网*年成立。*年起,在原网络受理渠道的基础上,增加*热线话务端受理。*年起,省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每年向民心网采购诉求办理公益服务。*年*月,民心网由省纪委监察厅移交至省政府办公厅,民心网及辽宁民心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人同步转隶。*年按照《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要求,民心网人员和业务全部转移至辽宁民心出版传媒有限公司,继续负责*(民心网)诉求平台的运维。该平台于*年由*(民心网)升级为*热线平台,其开发升级和数据维护一直由辽宁民心出版传媒有限公司提供。鉴于该平台的重要性、特殊性,以及服务的延续性,为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同时考虑项目主体热线接入和服务具有唯一性,不可替代性,因此,经专家论证,本项目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三条中的第(一)项第九款情形: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只能从特定供应商购买,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广告发布等,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经论证小组充分讨论、研究,一致认为“辽宁民心出版传媒有限公司”符合“辽宁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运行经费”项目的唯一供应商标准,一致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辽宁民心出版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号
三、公示期限
*-0*-0*至*-0*-*(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垢遵谦,宋琦,闫继斌,杜艳绥,詹世涛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张加宁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号
联系电话:0*-*
*.财政部门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地址:0*-*
联系电话: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