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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民法院2026年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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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民法院*年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标段编号:EP-SZCG*A

标段名称:灵璧县人民法院*年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灵璧县公证处

供应商地址:灵璧县政务新区司法行政大楼一楼

中标(成交)金额:捌拾万元整(*.00元)

评审报价金额:捌拾万元整(*.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灵璧县人民法院*年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灵璧县人民法院*年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采购项目,参与执行司法辅助工作,主要包括负责:(*)服务执源治理;(*)服务执行督促;(*)执行立案送达;(*)开展传统调查;(*)终本案件回访;(*)提供现场公证;(*)协助控制或提供线索;(*)“双提升”调查和其他服务;(*)进行诉前诉中财产保全。

服务要求:(*)保证有效送达率*%(*)保证送达程序合规*% (*)保证送达时限*-*天(*)专业送达报告书,附全工作流程照片及录音录像资料等(*)集约化送达,最大程度送达效率(*)订制式送达服务(提供特殊要求方式送达:如下班或周末、节假日时间)(*)优化送达结构,电话、电子、上门、专邮、公告送达方式合理配置(*)发挥大数据、信息化平台优势,提高送达效率(*)保证终本案件回访率*%(*)保证终本回访案件财产线索核查率*%(*)终本线索核查时限*-*天(*)财产保全时限*小时

服务时间:*日历天(采用*+*+*模式;服务期满后,供应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如考核不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采购。)

服务标准:执行案件单价费用换算后为*元/件,保全案件单价换算后为*元/件满足采购人及谈判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玉文(组长),许庆胜,路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0*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0-*:00,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斯特酒店西门路对面院内,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人民法院

地 址:灵璧县双拥路*号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斯特酒店西门路对面院内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褚主任、么天华

电  话:0*-*、*

附件信息:

  • [EP-SZCG*A]灵璧县人民法院*年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采购项目

  • 招标文件正文

  •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 采购文件pdf签章版

  • 成交结果公告

  • 安徽省灵璧县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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