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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6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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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项目,包括*年收购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包括品质测报、安全监测等)省级监测计划任务、库存粮食质量检查任务、收购粮食质量会检;容重器、水分测定仪(简称水分仪)仪器设备检定任务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于*年*月*日*:00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至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00)只有一家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本次公开招标废标。递交单位为: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根据《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管理办法》(国粮标规〔*〕*号)第三条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需要,建立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以下简称国家粮食监测体系),依托现有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择优命名为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站)等(以下简称国家粮食监测机构),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托承担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等任务。”;第六条“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国家粮食监测机构的命名、撤销等重大事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以下简称标准质量中心)负责国家粮食监测机构评审和指导管理等具体工作。省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粮食监测机构的遴选、推荐和管理等工作。”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已按照《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管理办法》(国粮标规〔*〕*号)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标〔*〕*号)通过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申报,并且是我省唯一一家单位。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印发的《关于继续做好粮食计量检定工作的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项计量授权证书》((豫)法计(*)授00*号)文件授权河南省粮食计量检定站(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下属单位),作为我省粮食行业唯一经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授权的粮食行业专项计量检定站,承担着我省粮食容重器、水分仪计量检定工作。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信息系统随检随报、随报随审,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数据报送要通过内网渠道报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承担粮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的单位有保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相应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特申请以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 (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二路*号(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王瑞国 河南省食品工业科学研究所 正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王法云 河南省科学院 研究员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马欢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 助理研究员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年0*月0*日0*时00分至*年0*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年0*月0*日0*时00分至*年0*月*日*时*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经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财政厅和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或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郑州市黄河路*号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方式:0*-*
*.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河南省财政厅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号
联系人: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B座*楼
联系人:马奔、姜克、庞利珂
联系方式:0*-*/0*-*
附件下载: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附件下载: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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